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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标的名称 | 淮安市淮海北路北大院调干楼房屋公开招租 | |||||
项目编号 | HACQ-2019017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9/12/20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9/12/31 | |||
挂牌公告期 | 公告期内如无意向承租方报名,则本公告自动延期5个工作日。 | |||||
批准单位 | 淮安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批准文件 | 关于北大院调干楼公开招租的请示 淮安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纪要【2019】第28号 | |||||
出租方名称 | 淮安生态新城置业有限公司 | |||||
出租标的概况 | 1、出租标的位于淮安市清江浦区淮海北路121号; 2、本次出租标的北大院调干楼总建筑面积1236.14平方米,共含有14个房间,内部简单装修,房屋外部有花园,环境优美,水电开通属可使用状态。 3、本次出租标的房屋产权归属于淮安生态新城置业有限公司,本次标的房屋产权权属无争议。 4、本次出租标的房屋目前无承租户,呈空置状态。 5、本次出租标的房屋土地使用者为淮安生态新城置业有限公司,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使用期限2071年12月31日止。 | |||||
出租标的租金价值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国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国衡评报字(2019)第0610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淮安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19年7月26日 | |||||
年租金估价 | 19.1305万元 | |||||
租赁期限 | 6年 | 首年租金底价 | 19.1305万元 说明: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年租金底价为19.1305万元,第四年至第六年租金在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租金基础上增长3%。 | |||
特别事项 说明 | 1、本次标的出租为整体出租; 2、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或调换使用; 3、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不额外增加附属设施设备; 4、本次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承租人参加竞租; 5、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圆整。承租人在签订合同前须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圆整。合同终止时,如无违约行为,待出租方验收完毕后,无息退还承租方。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了解出租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房屋租赁合同样本中相关条款要求,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联系电话:83638028(邓先生) | |||||
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2、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须提供人民银行开具的征信报告) 3、意向承租方未被列入相关组织机构或出租方的黑名单;(须提供承诺书) 4、意向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电、通讯、停车及公摊等费用;(须提供承诺书) 上述所有须提供的材料(单位须加盖单位盖章、自然人须按手印),在网络报名时须以扫描件上传。 | |||||
备查文件 | 一、批准出租文件; 二、房地产权属证明文件; 三、房地产租金价值评估报告; 四、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五、房屋租赁合同; 六、房屋租赁安全协议。 | |||||
其他说明 | 一、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的申请材料: (一)自然人应提供: 1、个人简历;(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银行流水明细;(原件) 4、意向承租登记表。(原件) (二)企业法人应提供的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年报;(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原件加盖公章) 4、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 5、股东会(或有权的董事会)同意承租的决定;(原件加盖公章) 6、意向承租登记表。(原件加盖公章) 上述所有材料原件、复印件(单位须加盖单位盖章、自然人须按手印),在网络报名时须以扫描件上传。 《意向承租登记表》请见附件。 二、申请程序: (一)本次公开招租实行互联网交易,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系统 (http://222.184.89.82:8000/TPBidder/login.aspx?ReturnUrl=%2ftpbidder ) 并在系统中上传公告“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中须提供的材料和“其他说明”中第一条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网上报名。 具体操作详见淮安市产权交易系统网上操作指南: (http://www.hasggzy.com/EpointWeb/bszn/005007/ );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疑问,可咨询国泰新点技术支持,联系电话:13770370470(陈先生)。 (二)公告期满,交易中心将会同出租方根据意向承租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符合条件的,交易中心将在淮安市产权交易系统上发送“资格审查合格通知”。 (三)如征集到多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方。若只征集到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以不低于首年租金底价的价格与意向承租方协议租赁。 (四)保证金及价款支付: 1、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须按交易中心发给的“资格审查合格通知”所要求的保证金缴纳金额、缴纳方式和缴纳期限,支付保证金以确定正式参加承租,逾期则视为放弃意向承租; 2、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五)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江苏省物价局《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全省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17﹞231号文件向出租方和意向承租方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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