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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招租

拱辰佳苑商铺公开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18-08-16 17:11:21      点击次数:0

拱辰佳苑商铺公开招租公告

                                          项目编号:201801002

淮安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拱辰佳苑商铺产权房,已具备招租条件,拟对外公开招租,择优选择承租人。为保证招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房屋概况

(一)地点:拱辰佳苑13间商铺,具体位于拱辰佳苑位于淮安市生态新城西片区,紧靠淮安市奥体中心,白云路北侧,顺宁路南侧,拱辰路西侧沿街(详细见下图)。

 1.拱辰佳苑商铺项目区位图

最新拱辰佳苑.jpg

2.鸟瞰图

2.png

3.实体图

3.png

4.png

(二)招租条件:参与竞租者所从事行业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市政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不准从事违反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规定的行业。不准从事机械加工及其他对周边居民造成严重影响的项目。

(三)租赁期限:叁年。

二、招租方式、竞租人、招租底价和投标保证金

(一)招租方式:采用公开招租的方式,单间或整体出租,在招租底价基础上,公开竞价。

(二)竞租人:本公告房屋用于商业经营,竞租人应当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具备经营资质。凡符合下列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均可报名参加:

1.竞租人具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手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租底价:第一年租金底价标准见下表。从第二年开始按不低于5%比例逐年递增(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坐落位置

面积(㎡)

竞租底价(元/月/平方米)

11号楼商铺11室

128.69

45

11号楼商铺12室

127.61

45

11号楼商铺13室

157.06

45

12号楼商铺14室

116.25

45

12号楼商铺15室

116.25

40

12号楼商铺16室

120.05

40

12号楼商铺17室

142.35

40

12号楼商铺18室

142.35

40

12号楼商铺19室

142.35

40

12号楼商铺20室

142.35

35

12号楼商铺21室

128.63

35

12号楼商铺22室

127.55

35

12号楼商铺23室

156.98

35

(四)投标保证金

1.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须按“资格审查合格通知”要求,按时支付保证金壹万元方可正式参加竞租。

2.为竞得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结束后予以退还,竞得人的投标保证金可用于抵交履约保证金,待租赁期满后,如承租人无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承租人。

3.确定最终承租人后,出租人将在3个工作日内与其签订正式租赁协议,并按照约定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本公告期限为15天,自2018年6月26日至2018年7月10日(按规定不少于7个工作日);报名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10日。

(二)报名地点:翔宇南道1号淮安市行政中心北楼1355办公室(接受报名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三)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交:

1.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等有效材料,并填写《公房招租意向承租登记表》。

2.委托他人代理的,需提交有效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公告期满后,将根据报名结果,会同出租人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并发送竞租通知。

四、出租人权利、义务

(一)租赁期内,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出租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须提供承诺书);

(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出租人有权派出代表对承租人的商铺经营进行正常监管;若发现不合理之处,出租人有权提出书面整改意见,承租人必须遵守并及时调整;

(三)承租人如需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合同到期后,所有增加的装修和物资所有权无偿归出租人所有。

五、承租人权利、义务

(一)承租人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和当地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承租人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为由,要求解除、变更租赁协议或要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出租人提供的设施、设备在保修期内由承租人负责与设备供应商联系维修。保修期满后,因设施设备老化造成无法正常使用的,由承租人负责更换,更换之新设施、设备档次应不低于现有标准,所有设施、设备的年检及维护由承租人承担;

(四)租赁期满后,如承租人不再续租,应原样归还所有设施并结清相关费用,保证出租标的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因老化而更换的设备归出租人无偿所有。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竞租人参加竞租;

(二)参加竞租者不得少于两名(含两名),竞租价不得低于竞租底价,否则视为无效竞租。如只有一名意向承租人符合条件,则采取以不低于租金底价的金额签订租赁协议;如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较多,出租人将采用公开拍卖的方式确定最终承租人;

(三)所有商铺按照现状进行招租,申请承租前,意向承租人可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场为准,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四)本公告仅为简要说明,意向承租人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人提供的资料。意向承租人进入招租竞租现场后,则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并愿对自己参加竞租报价的行为负全部责任。

电话:0517-83638901    电话:0517-89223506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翔宇南道1号市行政中心北楼1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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